法律解析:
韩国海关禁止携带的商品:严禁携带走私及违禁品(包括枪支、毒品、麻醉药品等)。严禁携带鲜水果(部分果干也是被禁止入境的)严禁携带肉类及肉类加工制品、熟食。个人或以家族为单位在飞机须填写一份海关申报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四十六条 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寄进出境的物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管。
第四十七条 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并接受海关查验。
海关加施的封志,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启或者损毁。
第五十六条 下列进出口货物、进出境物品,减征或者免征关税:
(一)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
(二)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
(三)在海关放行前遭受损坏或者损失的货物;
(四)规定数额以内的物品;
(五)法律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其他货物、物品;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货物、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