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如何认定
有以下任一情形就可判定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1、举行了结婚仪式,因为举行结婚仪式本身就有一种公开性;
2、虽未举行结婚仪式,但对外以夫妻名义相称;
3、当事人以夫妻名义购买住房的;
4、当事人同居生活,一方生病时另一方以配偶的名义签名、陪侍,女方生育孩子男方以父亲的名义在医院签字,当事人以父母的名义为子女庆祝满月等。
二、民法典允许一女二夫吗
目前我国夫妻制度仍然遵守一夫一妻制,是不允许一夫多妻或者一妻多夫出现的,否构成重婚罪。
三、法律是怎样界定同居关系的
法律对同居关系的界定如下;
同居,是指两个相爱的人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也没有任何法律保障。在同居期间男方和女方可以随时提出分手终止关系。
对非法同居而言,还有一种情形,就是重婚,或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之所以讲非法同居,主要是符合形式要件的婚姻与非法同居在法律效果是不一样的。这是规定非法同居最大的用处。
另外,在非法同居中,很多适合夫妻关系的法律制度对非法同居是不适用的,具体如,
1、双方均有配偶者的非法同居;
2、有配偶者的一方与没有配偶者的一方之间的非法同居;
3、双方均没有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婚后双方互为家庭成员】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