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有抚养孩子的能力;要对孩子进行照顾关心,保证孩子和自己生活是最有利于其成长的;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子女的真实意愿。
一、小孩几岁后可根据自愿变更监护权
小孩八周岁后可根据自愿变更监护权,根据《民法典》规定,在确定抚养权时,如果孩子已经满八周岁的,应当充分尊重其真实意愿,也规定我国限制行为能力的年龄界限是八周岁,所以,孩子年满八周岁后,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可以变更抚养权。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请问上门女婿离婚孩子给谁?
上门女婿离婚孩子归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一方。根据相关规定,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户口迁移对孩子抚养权有影响吗
户口迁移对孩子抚养权没有影响。人民法院是根据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对孩子抚养权作出的判决,即孩子不满两周岁的,一般由母亲抚养;孩子已满两周岁的,谁的抚养行为有利于子女成长,谁就会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子女已满八周岁的,法院会在尊重其真实意愿的情况下对抚养权作出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