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2021年生育保险新规定、新政策如下:享受生育保险的范围,包括社保局关于生育保险通知规定,职工在生育保险的待遇享受期及产前6个月,至生育津贴享受期满,截止日内参保的职工,应享受的生育保险,各项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生育保险基金不再支付,需要保证参保时间产前需连续参保至少7个月。不论本地生育还是异地生育都需进行生育备案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如果不备案则不能享受。生育备案包括现场备案和手机备案两种。现场备案需参保职工自确诊怀孕后,直接去选择的生育定点医院进行生育备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