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吸食毒品属于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可以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有关文件的规定,需要公安机关出具公民个人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情形: (一)因从事某种特定职业或行业以无相关违法犯罪记录为前提条件,公民本人提出申请的; (二)因出国(境)、诉讼需要,公民本人提出申请的; (三)因办理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事项需要,公证机构提出申请的; (四)因服兵役、入党、招警(含警察院校招生)、招录公务员、从事航空招飞特殊职业等政审考察需要,相关单位提出申请的; (五)对市委、市政府文件要求提供公民个人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如购房落户、投资落户等); (六)其他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规定,需要出具证明的情形。 所以,吸毒只会有违法记录,不会有犯罪记录,吸毒者可以要求派出所开无犯罪记录。
【法律依据】:
《强制戒毒所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强制戒毒所应当建立严格的管理、教育制度,寓教于管,管教结合,教育挽救戒毒人员。
第十五条 强制戒毒所对戒毒人员应当按照性别、成年和未成年实行分别管理。女性戒毒人员由女性工作人员管理。强制戒毒所应当根据戒毒情况,按生理脱毒、心理治疗、身体康复等分区管理。
第十六条 强制戒毒所戒毒治疗区实行封闭式管理。除管教、医护、工勤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所长批准,不得进入戒毒治疗区。
第十七条 强制戒毒所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巡视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