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档案行政处罚权是指国家机关对违反档案管理法规和规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为给予的行政处罚权。根据法律规定,档案行政处罚权分工如下:1. 档案主管部门具有对行政区域内档案违法行为的查处和处罚权力。2. 省级档案行政主管部门具有对本行政区域内档案行政处罚案件的复议权。3. 国家档案局具有对全国性重大档案行政处罚案件的处理权。需要注意的是,档案管理机关在行使档案行政处罚权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法定权限进行操作,且必须给予被罚当事人合法权利和程序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三十三条 档案主管部门对违反本法的行为有下列行政处罚权 (一)责令改正;(二)没收非法取得、非法持有或者非法使用的档案资料;(三)罚款;(四)暂扣有关设备和实物;(五)其他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