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行政法原理,行政合同的原则有:1、公开竞争原则,订立行政合同要求行政主体事先公开表示订立合同的意向及公布合同内容;行政合同在签订过程中要求行政主体平等地对待行政相对各方,让参与的各方有均等的机会展示自己的优势和实力。2、全面履行原则,是指行政合同依法成立之后,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双方必须根据行政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全面履行行政合同的条款。行政合同的原则是行政合同在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过程中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四条[科学决策原则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应当遵循科学决策原则,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从实际出发,运用科学方法,尊重客观规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第五条[民主决策原则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应当遵循民主决策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群众路线,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保障人民群众通过多种途径参与决策。第六条[依法决策原则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应当遵循依法决策原则,坚持严格遵守法定权限,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保证决策符合宪法和法律法规规定。第七条[决策公开重大行政决策情况应当按照规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第八条[人大监督重大行政决策情况依法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第九条[考核评价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情况应当作为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西安市行政程序规定》第八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