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的材料如下:
1、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5、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6、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住房公积金提取原则上采取个人结算账户提取方式,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