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可以。自2019年4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等出入境证件实行“全国通办”,即内地居民可在全国任一出入境管理窗口申请办理上述出入境证件,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自2018年5月1日起,沈阳市公安局实行申办护照等出入境证件“只跑一次”制度。目前,该制度已经在全市范围内推广,申请人可以到沈阳市行政区划内的13个区县(市)等出入境证件的任一受理点办理出入境证件。申请证件一次办结。沈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能够确保申请人在同一接待场所,一次集中完成制证照片采集、指纹采集、申请材料提交、面见核查、证件缴费等全部申办手续。拓展自助和速递服务。出入境管理局接待窗口已经提供自助填表设备,申请人同时申办多本出入境证件只需交一张表,取一个号,并可根据需求同步寄送;对于申请往来港澳台旅游签注的,提供申请人自愿选择双向速递邮寄出入境证件服务,无需申请人到出入境接待窗口提交申请。简化申请材料。对于监护关系、居住证或者社保信息等能够通过信息共享核实的,无需申请人提交相应申请材料。推行延时服务。全市出入境管理部门均提供365天无休息服务,工作日受理时间为8:30至16:30,节假日受理时间为9:00至16:00,中午不休息,方便群众办理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九条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
中国公民前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还需要取得前往国签证或者其他入境许可证明。但是,中国政府与其他国家政府签订互免签证协议或者公安部、外交部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国公民以海员身份出境入境和在国外船舶上从事工作的,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海员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