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凡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城镇职工、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等各类人员,均需申领社会保障卡。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应先到当地社保卡服务窗口办理参保手续,参保后按程序申领社会保障卡。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十三条 从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审批工作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拒不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或者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故意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
(二)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贪污、挪用、扣压、拖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