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的材料:1.办证人居民身份证或原籍乡以上人民政府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的,应提交户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暂住在出租房内的,还应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续或协议。证件地址与暂住地址不一致的,户(房)主应注明办证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3.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内部需集体办证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有流动人口姓名、性别、户籍所在地、暂住地详细地址、公民身份号码、服务处所、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的申领暂住证名册。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黑白或彩色照片3张。
一、办理上海暂住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本人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并提交详细信息,包括暂住事由、政治面貌、婚姻状况、服务处所、携带儿童、联系方式等等信息;(二)居住在居民家中的,提交户主的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复印件;(三)居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矿山、工地、林场、船舶等场所的,应当提交单位或者雇主开具的居住证明;(四)居住在出租房屋的,应当提交房屋出租人的身份证件或户口簿复印件或出租房屋代理卡。办理房屋出租的需提供房屋出租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联系方式、出租人房屋产权证明,出租房屋地址、面积、最大容纳人数;有代理人的还应采集出租房屋代理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住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昆山暂住证在哪里办理,需要什么证件
昆山市公安局长江派出所居住证受理点地址:园明路与黑龙江南路交叉口西南50米
应持以下证件证明材料到暂住地派出所办理手续:
1、居民身份证或者原籍乡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或出租房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户(房)主应注明办证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黑白照片3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五条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由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
第十六条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