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备件申请
1.备件申请需申请人到房地局以书面申报权证遗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权来源情况,还有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营业情况等。
2.申请人还要提供营业旁证(租簿或户口簿)。
3.申请人需填写遗失房地产证的具结书。
4.申请人凭借着身份证明,带上的资料到“遗失契证台”办理。
二、备案查档
1.缴纳一定的查档册费用之后,房地局便会发出临时收据。
2.对申请的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带上业主身份证去档案馆查档并复印(约30)。
三、登报声明
对申请遗失事项校核后,出具证明给申请人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登记手续。待“遗失声明”见报后,申请人持报纸和临时收据到房地局交给原收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无异议者,由申请人向测绘所申请勘丈。另外,去当地的报社登报遗失声明(从见报之日起30天)。
刊登房产证遗失声明要求:1、省市级公开发行报刊
2、刊登遗失声明统一格式:
遗失声明
房屋权人×××不慎将坐落于××××××房屋产权证遗失,产权证号:××××××。特此声明作废
3、注:如房管局有指定报纸,请安相关规定办理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