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1124条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必须以书面方式作出。一方面,放弃继承意味着继承人不参与遗产分配,是对自己权利的重大处分,要求继承人以书面方式作出,也可以让继承人三思而后行,谨慎作出;另一方面,放弃继承后,继承人不再参与遗产分割,其他继承人将可以获得更多的遗产份额,为了避免其他继承人之间就遗产分割发生争议,以书面方式作出,更有利于保留证据。
一、遗嘱给孙子是否算遗赠
遗嘱给孙子算遗赠。遗赠和遗嘱继承都是被继承人以遗嘱处分个人财产的方式,只有具备遗嘱的有效条件才能有效。
遗赠与遗嘱继承有以下主要区别:
1、主体范围不同。受遗赠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任何自然人,也可以是国家或者集体;遗嘱继承人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
2、行使方式不同。受遗赠人接受遗赠时,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明确表示接受的意思,到期未表示的,视为放弃遗赠。遗嘱继承人无需作出明确表示。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遗嘱继承人未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
3、获得遗产的方式不同。遗赠人不能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而是从遗嘱执行人处取得遗赠财产;遗嘱继承人可以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取得遗产。
二、没有产权的继承财产口头承认有法律效应吗
口头说不继承财产没有法律效应,必须要书面作出,同时要注意这些:
1、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必须在遗产分割之前作出;
2、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不得以某种条件为前提;
3、继承人放弃继承的部分由其他法定继承人进行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