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一方主张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形,这种情况下,作为案件当中主张要离婚的一方当事人,只要有足够的证据,那么离婚的成功概率就会增多。大概分为以下这几种情形,主张离婚的一方当事人,有足够的证据去证明,夫妻两个人已经发生感情破裂,分居的时间已经达到了两年的时间;主张离婚的当事人,可以提供对方存在一些不良的生活习惯。比如对方有家庭暴力的行为,或者是存在婚外情,在二人夫妻关系存在期间,还与他人进行同居生活;主张离婚的一方,可以提供对方当事人在婚姻关系种,存在过错的一些其他有力证据。拥有了有利的证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时候,法院才会判决当事人准许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