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担保的表现形式如下:
1、存款,是指合同当事人为履行担保合同而提前支付对方一定金额的行为;
2、担保,是指担保人和债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3、抵押;
4、质押;
5、留置,是指债权人依照法律或者合同的规定,留置债务人的财产,直至债务人欠的债务全部还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