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可以。丢失了身份证可以到您所在的判处所或公安局补办或挂失,如果您不在户口所在地(外地),您的家人可以拿你的户口本去补办或挂失(你家那的公安局有照片备份),若您的户口已经迁出,可拿户口到当地办身份证的地方重新照相补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