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行政处罚决定书出错应依据错误原因具体纠正。
一、编号、字迹、日期、等错误,应当以局正式文件作出必要说明,同时重新制作并送达决定书给行政相对人。
二、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有问题,应当以局正式文件作出必要说明,从行政相对人处收回该决定书,重新制作并送达决定书给行政相对人。
三、适用法律错误,应当以局正式文件撤销该决定书,并从行政相对人处收回该决定书,然后重新履行行政处罚告知程序,重新制作并送达给行政相对人。
四、事实错误,应当以局正式文件撤销该决定书,并从行政相对人处收回该决定书。
五、程序出错时应当以局正式文件撤销该决定书,然后再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重新作出处理决定,重新履行处罚告知程序,重新制作并送达决定书。
六、管辖错误如果发现因没有管辖权而导致行政处罚决定错误的,应当以局正式文件撤销该决定书,并从行政相对人处收回该决定书。然后按照案件移送的规定将案件材料移送给有管辖权的部门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