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是指男女结合不具备法定婚姻实质性要求或形式性要求的制度。
婚姻因缺乏婚姻成立的法律要求而没有法律效力。无效的情形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婚后未治愈的;
(四)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