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职工医疗保险政策如下:被保险人连续参加医保满2年及以上,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间切换参保关系。若医保中断交费时间不超过3个月,重新交费后即可正常享受医保待遇,这样可以避免参保人在身份切换时出现医保待遇空白期。如果被保险人医保中断交费3个月以上,那么各地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设置不超过6个月的待遇等待期。退休职工医疗保险缴纳方法:个人帐户由医保经办机构统一建立和管理的机关、事业、市属企业单位按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之和以市本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按月申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帐户暂由用人单位建立和管理的,按本单位参保人数以市本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5%按月申报。退休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规定:2001年7月1日以后退休的职工,在退休时累计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作年限男不低于25周年,女不低于20周年可继续参加和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满的应予补足。补缴费用以补足时的缴费标准为基数,属用人单位应缴未缴的由用人单位负责补缴,其余由职工个人负责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