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拿到借款合同怎么办

律师回答
摘要:如果在借款合同尚未签署的情况下,可以考虑与对方协商并达成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书,确保双方有明确的还款义务和还款期限。此外,还可以收集并保存所有与借贷关系相关的证据,如证人证言、短信记录、社交媒体证据等。对于借款合同没有收到的情况,民间借贷的合同在未收到借款后仍然有效,但如果涉及的是个人之间的借条,则借款合同在收到借款后才能生效。
如果借款合同尚未签署,可以考虑以下补救措施:

1. 与对方协商并达成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书,确保双方有明确的还款义务和还款期限;
2. 收集并保存所有与借贷关系相关的证据,包括证人证言、短信记录、社交媒体证据等;
(1) 如果能找到可靠的证人证明借款关系存在,也可以考虑寻求证人的帮助。
请了解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出具书面证实材料或作为证人出庭作证,证人必须与双方当事人无利害关系。
(2)录音证明借贷事实。
(3)保留的借钱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记录等电子数据。
(4)保留的银行转账凭单。
凡是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相关客观材料都可以算作是证据,如书证、物证、影视证据、电子证据、证人证言等。
二、哪些材料可以作为债权凭证
(一)收据。
(二)借条。
(三)欠条。
(四)汇款凭证。如汇款单、银汉汇款记录,可以证明汇款事实,但不一定能作为债权凭证,具体由法院判断。
三、借款合同没有收到借款合同生效吗
民间不是民间借贷的,没有收到借款,不影响借款合同的效力。如果是个人之间进行的借条,要收到借款后,借款合同才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提供借款以及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收取借款的后果】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成立时间】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延伸阅读
结语:借款合同尚未签署时,可以考虑与对方协商并达成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书,确保双方有明确的还款义务和还款期限。同时,收集并保存所有与借贷关系相关的证据,如证人证言、短信记录、社交媒体证据等。对于借款合同没有收到的情况,民间借贷的合同仍然有效,但如果是个人之间进行的借条,则需要收到借款后,借款合同才能生效。
法律依据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2011-01-08)\t第十三条\t对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发放的贷款,应当以转账方式支付。对确需在集市使用现金购买物资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可以在贷款金额内支付现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12-29)\t第一条\t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12-29)\t第二十六条\t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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