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女方提出离婚,因为孩子还没出生,所以不涉及孩子的抚养权。离婚后,如果女方有子女,双方可以就监护权、抚养费、探视权等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对与监护有关的问题作出判决。人民法院会根据更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基本原则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另外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因此离婚时怀孕,而生下的子女,一般由母亲抚养,父亲则需要支付相应的生活费抚养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