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这个通常叫做跨年发票。在一般情况下,会计处理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2021年报销2020年的费用支出在原则上是不允许的。但是发票跨年度报销的问题又是每个企业客观存在的。所以如果费用真实发生,跨年也可入账,申报可以抵扣,但时限不能太长。补追发票时间如果超过了5年是不作数的。
跨年发票一般是两种情况:
1、发票的业务和支付实际发生是在2021年,但开具发票是在2024年。
应在2021年终结账时,在无件的情况下,按照发票金额确认成本、费用。取得发票后,将相应发票作为件补充至原记账凭证,并在收到发票当期确认进项税(可抵扣的专用发票)。
在次年汇算清缴前取得相应发票的:可以在当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扣除。
在次年汇算清缴前未取得相应发票的:在当年的汇算清缴时,应进行纳税调整,在收到发票的年度再去进行追补(不能超过5年)。
2、发票开具时间是2021年,但却未能在2021年入账,报销和入账都延后至2024年。
在年终结账时,应按预计金额确认相应的成本、费用。在收到发票后,根据实际发生金额,对原预计金额进行调整。
如果取得的发票与预计金额存在差额,取得发票的时点发生在出具财务报告前,应调整当年的账务和财务报表,取得发票的时点如发生在财务报告后,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差错更正,但是进项税应计入取得发票的当期。
税前扣除的情况与第一种情况的处理方式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