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1092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为此要注意保存以下证据:
1、对房屋等不动产或者汽车这种需要所有权登记的财产,以及其他金额、价值大的财产,应将自己的名字写入产权证书,或者签署其他证明文件。
2、注意掌握对方开户银行以及资金账号,收集对方的大额储蓄信息、取款的凭条或信用卡刷卡记录。
3、掌握家庭平时正常的生活开支及另一方资金的流向情况,以便进行必要的反驳或抗辩。
4、注意收集和保管购买财产的发票,预感到一方可能转移隐匿财产时,可请他人来家列出财产清单并签字,或请公证机关公证、请律师见证。
一、离婚如何争取最大利益?
离婚争取最大利益的方法:
第一,收集各种证据证明对方存在过错,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以及经济补偿。
第二,收集对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证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根据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协议书写了签了以后还能反悔吗
离婚协议书已经签了,对离婚这一决定不可以反悔,但是如果存在下列情形的可以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一、对财产分割内容反悔的。二、离婚后法院对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自己财产的。三、发现有漏分财产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