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起诉离婚的时候该积极应诉。单方起诉离婚,直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予以后,在15日内通知审理时间。一般法院审理时应该经过司法调解,调解不成才判决。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被起诉方应准备以下资料:
1、被起诉方应当根据收到的起诉状,以及起诉方提交的证据材料,准备答辩材料;
2、被起诉方也可以自己提出相应主张,对于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准备相应证据;
3、被起诉方不清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的,可以咨询法院,也可以委托专业人士代理应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