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儿童医疗保险也称为少儿医疗保险,它是一种在儿童生病时住院、治疗医疗时,为他们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的一种保险。由于孩子的免疫力比成人低,所以不少家长都会给自己购买儿童医疗保险。在投保后,如果儿童生病住院,就可以进行报销,但不同待遇的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不一样的。儿童可以享受的医保报销待遇有四种:
1、一是门诊急诊报销待遇。
一年内,参保人员在一级医院就医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起付线为800元的,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补助为30%。
2、二是住院医疗保险待遇。
在一个年内发生18万以下的住院医疗费用,根据不同级别的医院,其报销会有所不同。一级医院不设起付线,可以报销住院医疗费用65%;二级医院起付线为300元,可报销住院医疗费用为60%;三级医院起付线为500元,可报销住院医疗费用55%。
3、三是门诊特殊病报销待遇。
门诊特殊疾病,在一年内的起付线标准为300元,根据所住医院的报销标准来计算最高支付限额和报销比例。学生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待遇。
4、四是学生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待遇。
在基本医保的基础上,学生儿童可以增加意外伤害附加保险,来解决学生儿童因意外伤害所造成的医疗费用补偿、残疾以及死亡补助等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