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借款时担保人拥有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的责任。在借款时间到期之后,如果还没有还款,经过法院审判或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应当让借款人依法返还借款,当遇到还款人不能返还借款的情况,才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如果实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那么这个担保人则承担着连带的责任保证。
一、法院能跨地区执行担保人吗
一般情况下,可以的,若法院的判决书判决债务人还款,那么在债务人没有财产的情况下,可以执行担保人的财产。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担保人有哪些法律责任
担保人要承担一般保证或连带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即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
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