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修订的公务员考核规定第22条明确了,如果连续两年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的,将予以辞退。并且今后公务员不再以招考为主,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所以及事业单位人员都可以调任公务员队伍。除此还规定,当我们去一些部门办事的时候,工作人员态度不好,推诿不办,无论是这个人是公务员还是事业人员或村干部。只要对老百姓的事不负责不上心,将会受到严厉的处罚,严重的直接辞退。点赞关注,我是杨律师。
【法律依据】
《公务员考核规定》第二十二条,公务员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晋升职务职级的任职年限;降低一个职务或者职级层次任职。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四)连续两年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