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生效。只要是法院作出的裁定,裁定书必须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不送达,就是违法的,案件就没有审理结束。民事一审判决书,在没有人上诉的情况下,在送达签收之日起十五天后生效;二审以及再审判决书,在送达签收之日就生效。
判决书不签收怎么处理
不签收判决书,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方式送达判决书。
第一,采用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判决书。如果被告拒绝签收的,法官或者法院的工作人员可以在送达回证上注明,视为已送达。
第二,通过法院专递邮寄送达判决书。如果被告的同住成年家属、代收人、诉讼代理人、收发室工作人员签收该法律文书,视为已送达。
第三,被告或者同住成年家属拒绝签收判决书,可以留置送达。被告拒收判决书,法院的工作人员可以将该判决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并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拒收原因,视为已送达。
第四,被告下落不明或者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可以公告送达。通过公告送达的,自发出公告之日起(一般是正式登报时间),经过60日,就视为已送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四条 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四)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