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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用划拨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了有另有的规定以外,是没有使用期限上的限制的。虽然划拨土地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这并不表示可以无限期、无条件使用土地。政府根据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查看全文
划拨土地使用年限没有限制。划拨是用地单位经政府部门批准无偿或部分安置、补偿后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法,划拨土地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政府根据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原土地权利随之终止。一、土地证是终止...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划拨土地使用年限没有限制。划拨是用地单位经政府部门批准无偿或部分安置、补偿后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法,划拨土地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政府根据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原土地权利随之终止。...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划拨土地使用年限并没有限制,但土地使用权出让有最高年限的限制: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合或其他用地50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查看全文
划拨土地并没有使用年限限制。如果《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之外的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于划拨土地使用权年限的规定,则依照该规定适用。_x000D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划拨土地使用年限并没有限制,但土地使用权出让有最高年限的限制: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合或其他用地50年。法律依据:...查看全文
划拨土地使用年限并没有限制。土地使用权出让有最高年限的限制。_x000D_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查看全文
土地使用权划拨一般是没有年限限制的。一、土地使用权划拨是什么行为?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1、划拨土地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这并不表示可以无限期、无条件使用土地。政府根据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这时,原土地使用随之终止。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2章...查看全文
土地划拨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政府可以根据公共利益收回土地使用权。根据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需要签订合同,并按照规定的年限进行。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 划拨土地使用年限没有最长时间规定。当地的人民政府只要不收回土地,划拨土地的使用年限就是没有限制的。因为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人都是国家,具体的使用年限还是要看构架政府机构是否行使收回土地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划拨土地使用年限最长没有限制:当地的人民政府只要不收回土地,划拨土地的使用年限就是没有限制的。因为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人都是国家,具体的使用年限还是要看构架政府机构是否行使收回土地的权利。法律依据...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 对于划拨土地的使用年限国家没有规定,只要划拨土地的人民政府一直没有收回土地,划拨土地的使用者就可以一直使用该土地。对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可以无偿收回。 法律依据: 《中华...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划拨土地使用年限国家没有规定:对于划拨土地的使用年限国家并没有规定,只要划拨土地的人民政府一直没有收回土地,划拨土地的使用者就可以一直使用该土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查看全文
一、划拨土地使用年限国家规定是多久 1、对于划拨土地的使用年限国家没有规定,只要划拨土地的人民政府一直没有收回土地,...查看全文
1、对于划拨土地的使用年限国家没有规定,只要划拨土地的人民政府一直没有收回土地,划拨土地的使用者就可以一直使用该土地。对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可以无偿收回。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划拨土地使用权或者连同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依法需要转让的,应当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但省直机关和中央、省属企业事业单位的划拨土地使用权需要转让的,应当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有关批准文件抄送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 【...查看全文
律师解答: 划拨土地使用权或者连同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依法需要转让的,应当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但省直机关和中央、省属企业事业单位的划拨土地使用权需要转让的,应当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有关批准文件抄送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 【...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划拨土地使用权或者连同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依法需要转让的,应当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但省直机关和中央、省属企业事业单位的划拨土地使用权需要转让的,应当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有关批准文件抄送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划拨土地使用权或者连同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依法需要转让的,应当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但省直机关和中央、省属企业事业单位的划拨土地使用权需要转让的,应当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有关批准文件抄送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 【...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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