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合同公证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当事人应签订有效借款合同;
2、要有贷款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证明;
3、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依法提出公证申请;
4、并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
5、有抵押的需要提供抵押财产的财产评估报告;
6、其他公证机构需要的材料。
二、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三、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会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2、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3、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4、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