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不会成为事实婚姻。不领结婚证只是同居不具备合法婚姻关系,未进行结婚登记,婚姻不受法律保护,属于非法同居。现在法律上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只有依法向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的婚姻关系才受我国法律的保护。
一、但又没有登记同居会受法律保护吗
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同居关系也不能进行登记,想要受法律保护需要办理结婚登记。法律只保护合法的婚姻关系,只是同居不会具备婚姻关系,所以法律不保护。合法的婚姻关系是指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的男女双方的关系。
二、事实婚姻怎么起诉离婚
事实婚姻应当先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后,才能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时应提交民事起诉状、身份证明、结婚证、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相关证据,如分居证明、对方家暴嗜赌等到法院立案庭进行立案起诉。
如果男女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是在实施以后的,只能由男女双方协商解除即可。
因为现在国家法律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只承认已经登记有合法手续的婚姻。只要没有登记结婚,未婚男女同居也只能是同居关系。既然事实婚姻不属于合法的婚姻关系,只是一种同居关系,所以也不存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双方协商分开就好。
三、有子女没有结婚证可以再婚吗?
没有在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就不属于合法的夫妻关系,是可以再婚的。假如没有进行婚姻登记,只能属于非法同居,即使生育了孩子,也是不合法的,法律是不保护这样的婚姻。《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