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个体户及其从业者自申报月起购买社保,在缴纳社保费的同时计算缴费年限,即便公司的职工去到其他公司上班,职工的社保也会随同转移,包括养老保险档案和个人账户。另外,在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时候,个体户的从业者可以每人每月8元的费用缴纳,其中由个体户承担5元,个人只需缴纳3元。个体户在拥有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可以工资总额的0.5%缴纳生育保险费用,而失业保险费用是以全省上年的在岗职工月平均薪资作为缴费基数进行缴纳的,缴纳比例为3%,由公司承担2%,个人承担1%。在工伤保险保险费用方面,均由公司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条 应当自成立之日起规定期限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社会保险登记内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账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办理好缴费登记手续后,应当在每月1日至15日内,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日期缴纳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