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军用土地使用权管理规定的内容有总则,机构与职责,使用与管理维护,用地与审批,奖励和惩罚和附则。军队用地属于国家用地,属于军队用地的范围包括试验场地,试验基地,训练场,国防工程用地等。另外,军队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也不会产生任何的土地使用税费。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解放军土地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军用土地管理,适应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军用土地是军队拥有使用权的国有土地,包括下列范围:
(一)陆军设防、海防、空防、通信、二炮阵地、军队人防工程,试验场地,试验基地,训练场,靶场等国防工程用地;
(二)部队、机关、院校、医院、疗养院、科研单位、干休所、家属院等营区用地;
(三)军用仓库用地;
(四)军用铁路专用线、公路支线和输水、输油、输气管线用地;
(五)军队系统工厂、农场、马场、矿山、林场、果园、养殖场、盐场等用地;
(六)军队系统的宾馆、招待所、商店等用地;
(七)军队明确保留的旧机场用地和其它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