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代签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构成犯罪是根据情况来定的,如果股东知情的话由代签人代签字是合法的,如果是在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的,一般可以认定无效,需结合代签人的主观目的确定是否构成犯罪。一般情况下不构成犯罪,可以确认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