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对方当事人拒不承认收到欠款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贷款期限届满,经贷款人催告仍未偿还的,贷款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贷款人起诉时应注意诉讼时效。债权人起诉时,应当注意下列证据:债务人主体资格的证据、合同或协议、提货单以及寄售单、借据和各种结算单等,以及与债务有关的其他电报、传真、信件等应当妥善保存。收集的证据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