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离婚证丢失,如果户口本上婚姻状况注明离婚也是可以证明离婚状态的。但如果户口本上没有注明离婚,对结婚证、离婚证丢失或毁坏的又不能补发。那就只能持本人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原婚姻登记机关经过核查婚姻登记档案,证实你确实曾经依法在该机关办理过婚姻登记手续。再将你申请核查属实的情况,报市、市辖区、县民政部门审查批准后,依法为你出具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所补办的解除婚姻关系证明书与结婚证或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拿到证明书后就可以办理再婚或其他手续。
协议离婚怎么开户籍证明
一、协议离婚,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对离婚、孩子抚养权、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权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2、夫妻双方亲自到夫妻一方户籍地婚姻登记机关(一般是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3、自婚后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4、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届满后,双方亲自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5、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二、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三、户籍证明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
一方离婚证丢了怎么办?
离婚证是证明夫妻之间解除了婚姻关系的有效凭证,如果是离婚后的双方想要复婚就需要离婚证,如果不是离婚后的双方复婚,而是离婚的一方和其他人结婚,也需要带离婚证证明单身。一方离婚证丢了会对今后的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所以应该及时补办。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亲自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时应持户口簿、身份证,并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
出生证明丢了怎么办
补办出生证明一般只需要三步: 第一,登报申明; 第二,向原签发机构所在地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补发申请; 第三,带着补发申请表到卫生行政部门或指定单位予以补发。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在主流媒刊登报申明之前的出生证明已经作废。 2、带着有申明的那张报纸,向原签发机构所在地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补发申请,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等到原签发机构确认情况属实后,就会出具新生儿分娩信息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的存根复印件。 3、带着补发申请到卫生行政部门或指定单位予以补发。等到补发机构核实确认信息后,就会为其补发《出生医学证明》。 注:申请人必须为新生儿的父母。若不是父母,必须持有公证处公证的新生儿父母出具的委托书。由当地《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进行材料审核,负责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同时登记备案。
离婚了离婚证丢了怎么办?
双方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时,结婚证丢失的,可以先办理结婚补办手续,补办以后,再申请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出生证明怎么开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