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和债权的区别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物权是绝对的,不是特定人为义务人,要求其不是某种行为;债权是相对的,特定人为义务人,要求其为某种行为。优先性和平等性。物权之间存在排他性的优先效力问题;债权适用平等原则,即无论发生什么,债权都处于同等地位。非创造性和创造性。不得创设;债权适用合同自由原则。除侵权、不当得利等法律规定者外,原则上当事人必须按合同创设。公示方式不同。物权变动需要完成交付或登记的公示方式;债权变动不需要公示,如债权转让,自合意时生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