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具有全日制大专学历者(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在杭落实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社保只需要一个月到账即可;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者(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在杭落实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社保只需要一个月到账即可;
3.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55周岁及以下)学历者,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
4、随迁条件:全日制大学专科(高职)学历以上人才可随迁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