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开具房产权属需要准备下面这些1、有效身份证。2、已经公证过的房地产交易合同正本。3、交易购楼发票以及付清楼款证明。4、已经公证过的按揭合同。5、契税款以及办证费。填写房屋产权证明单房屋坐落的位置,一定要明确具体到左右位置及门牌号及房屋面积平方米该房屋产权归属,有几个人就写几个人。填写房屋产权编号。要有单位盖章,日期。注意事项:
一般需业主本人亲自办理,或代理人携经公证的委托书办理。具体每个地区的要求略有不同,请详细咨询当地的房产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