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起草合同的人没有责任。合同一般由订立合同当事人自行起草或者委托律师等专业人士起草,委托起草的,除非有恶意更改或者其他违法行为,一般不承担责任;当事人起草合同未经另一方当事人同意擅自修改合同内容,或者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提示格式条款的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