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一些当事人由于种种原因而耽误了仲裁时效,仲裁委员会应当区别情况,分别处理:(1)对无正当理由超过仲裁时效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就丧失了胜诉的权利。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3)仲裁时效届满还要查明有无仲裁时效中止的情况。如果扣除中止时间后未超过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应按照未超过时效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四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