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孩子父母的有效的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出院时结算清单到孩子出生的医院或者妇幼保健院进行办理即可。
如果是农村产妇在家中接生,去乡镇卫生院开具即可。
如果是夫妻二人婚后出生的婴儿,那么可以凭夫妇双方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在分娩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出生医学记录》由产房大夫认真填写完整。发证人在旁监督,领证人认真、详细检查《出生医学记录》,确认无误后签名。然后持夫妇双方身份证明和《出生医学记录》到产妇户口所在地的妇幼保健院(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如果是非婚生婴儿则需要非婚生婴儿随父或随母申报出生登记。婴儿出生证的办理应该由公安派出所受理,公安分(县)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