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青岛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1、住院报销比例由80%调整为85%;
2、门诊报销比例由75%调整为80%;
3、大病医疗保险资金的报销比例由75%调整为80%;
4、符合条件的二档缴费成年居民,接受社区巡护服务期间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护理费,报销比例由60%调整为70%;
近年来,随着青岛的经济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医疗保险中,同时,受益于医保的青岛市民也越来越多。但是,很多人对青岛医保报销比例2018和青岛医保报销范围并不是很清楚。医保是国家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据悉,青岛医保报销比例2018是分不同等级的医院确定的,其中,普通门诊的报销比例百分之五十。
青岛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如下:在职职工支付比例分别为社区卫生院93%、一级医院88%、二级医院86%、三级医院84%;退休人员支付比例分别为社区卫生院96.5%、一级医院94%、二级医院93%、三级医院92%,其余费用由个人负担;普通门诊比例为职工医保参保人在定点医院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报销60%;青岛医保报销范围包含了包含了住院、门诊大病、门诊统筹、长期护理、意外伤害等待遇项目。需要注意的是超出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基本医保起付线、个人按比例自负部分,还有乙类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纳入统筹前个人按比例自负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