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法规定工作三年年休几天
根据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不满十年的,带薪年休假为5天,所以,工作三年年休为5天。
二、新入职员工能不能休年休假呢?
的确,法律规定了连续工作未满一年的员工没有年休假,但是这里的连续工作并不是指在同一家单位,而是指从参加工作开始,算的是工龄有没有满一年!
只有从学校才毕业进入一家单位的新员工,才是工作没有满一年,没有年休假;其他有工作年限的员工新入职,是有年休假的,只是年休假的天数需要折算,单位可以当年不允许休假,但不管是跨年还是满一年,该休的天数是要补给员工的。
跳槽的员工年休假天数该如何折算呢,这也是有法律规定的,标准为:从入职之日起当年剩余天数/365*工龄对应全年应休天数,计算结果取整,只舍不入。不管怎么说,除了工龄不满一年的员工,其他新入职员工折算出来有休假天数都是要算的,当年不能休也可以累计到次年,不存在没有年假的说法。
三、单位不给年假赔偿标准是多少?
当前确有部分职工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年休假。为了保障这部分职工的权益,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未能享受年休假的,单位除正常支付工资收入外,还要支付相应的补偿。对于补偿的标准,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有不少意见认为,应当符合劳动法关于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的规定。据此,条例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