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后取保候审条件是:
一、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二、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取保候审不造成社会危险;
三、患有严重疾病、不能自理、怀孕或者哺乳婴儿的妇女,取保候审不造成社会危险;
四、羁押期满,案件尚未完成,需要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