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的申请流程是:由申请人携带规定资料到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申请或者向房管局提出申请;工作人员受理初审;出具《备案回执》;提交市主管部门终审;等待审核批示。
一、东莞公积金逐月划扣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资料。
第二步:窗口经办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第三步: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办理,并出具《业务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经办员不予办理,并告知原因。
二、公租房第二次续签能签多久
公租房第二次续签一般可签三年。由于每个地方政策不同,需按照当前政策执行。以后调整只会从新政策发布之日后的公租房开始。必须在租赁合同期满3个月前提出续租申请,只要满足申请条件,就可以一直申请续租。租赁合同签订期限最短为1年,最长为5年。
一、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如下: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二、公租房申请流程如下:
1、申请和申报材料齐全且形式符合要求的,应当予以受理。申请和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形式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全部补正申请和申报材料的,应当予以受理;
2、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或者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会同区民政、社会保障、工商、公安、税务等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申请和申报材料以及户籍、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等进行审查;
3、经审查合格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区住房保障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
4、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将审查合格的住房保障申请及有关申报材料一并报市住房保障部门,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
5、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
6、经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按照轮候规则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
7、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可以在住房保障部门提供的住房范围内,自行选定具体的住房,并按规定签订租赁协议。
综上所述,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 申请人申请公租房的前提是属于法律规定的人员,例如经济困难、本地无住房等,符合条件的才能够向当地政府申请公租房。
三、经济适用房审核程序是什么
审核经济适用房的程序是:申请家庭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出申请;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初审意见;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复审并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复核,符合条件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予以备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