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工作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重庆市公租房申请所需材料如下:
1、公租房申请表;
2、身份证明;
重庆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非重庆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和居住证;
3、婚姻状况证明;
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明,离婚人员提供离婚证明;
4、工作及收入证明;
(1)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证明,劳动合同或公积金证明或社保证明三者选其一;
(2)灵活就业人员:就业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就业收入证明;
(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收缴纳证明;
(4)主城区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领取证明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的退休证明;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证明;
共同申请人有工作的,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提供收入证明;无工作的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出具证明;
5、住房情况证明;
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出具住房分配情况证明。住房困难家庭需出具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
6、其他需提供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