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证,即《道路运输条例》中所规定的车辆营运证,指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经过依法审查,依照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第二十五条规定,决定向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的车辆营运证,办理营运证需提交如下资料:
(一)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三)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四)机动车车辆行驶证、车辆检测合格证明复印件;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投入时间等内容;
(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一、道路客运经营行政许可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一)同时申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的,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1、《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
2、可行性报告,包括申请客运班线客流状况调查、运营方案、效益分析以及可能对其他相关经营者产生的影响等
3、进站方案。已与起讫点客运站和停靠站签订进站意向书的,应当提供进站意向书
4、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
(二)申请开业的相关材料
1、《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
2、企业章程文本
3、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5、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若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客车等级评定证明及其复印件
6、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二、没有营运证会怎么处罚?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对该车辆予以暂扣;并根据该条例第六十九条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