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文章称,最新司法解释明确:出轨不属于同居行为,不能据此要求离婚。面对司法实践中的争议,2020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该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文章提到,根据该司法解释:虽然出轨婚外异性,但是没有长期、稳定地共同居住,就不能认定为同居行为,就不能以此作为起诉离婚的理由,更不能以此作为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
该文章中还提到,比如:宾馆开房的证据,这个就不属于“同居”。宾馆是临时性场所,不属于共同居住。拍到配偶与他人牵手逛街,这个也不能证明是“同居”。拍到配偶与他人在外租房照片,但是不能是一次两次,必须是长期居住的证据,不然也不属于“同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