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刑事起诉书的写法:刑事起诉书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被告人的基本信息,即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曾受到处罚等;其次应当写明案件的侦查机关,最后写明该案移送的机关,并签字盖章。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一条
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
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
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